
大河网讯 虚拟角色“方桃子”翻车了。不久前,这个AI微短剧女主角发布了一条美瞳广告,以第一人称口吻说“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问题在于,AI不是真人,这句“体验分享”从何而来?争议发酵后,广告下架,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律师指出,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AI虚拟人以第一人称分享佩戴感受配资杠杆规则,涉嫌虚构使用体验,踩中了广告法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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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代言人输出“美瞳使用感受”。短视频截图
如今,AI模特凭借低成本、高效率火速刷屏各大网购平台,成了不少商家的“省钱神器”。不用实景拍摄、不用聘请真人模特,一键生成就能拿来商用,看似方便又划算,实则暗藏不少隐患。当这些虚拟面孔被商家直接当成实拍素材,原本的“参考效果图”变成“虚构假象图”,货不对板、踩坑、维权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AI模特”翻车,踩到了哪些法律红线?消费者被误导,该找谁说理?本期“e法豫行”,带您层层拆解AI模特乱象背后的法律真相。
AI图冒充实拍,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商家把AI生成的模特图摆在商品主页,不标注、不说明,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实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定性?
“这种行为明确构成消费欺诈。”河南元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新闻与传媒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胡良瑞明确表示,商家将AI生成的虚拟模特图、商品效果图当作真实拍摄的照片展示,本质上隐瞒了商品的真实情况,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商家在消费者询问时甚至明确承诺‘均为实拍’,则构成了主观故意的欺诈行为。”胡良瑞特别提醒。

网友评论配资杠杆规则。社交媒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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